假的哥对女乘客抢劫拍裸照再猥亵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新快报:“假的哥”专在深夜对女乘客下手,用电击棒威胁后,先将事主洗劫一空,再拍下裸照后趁机猥亵或强奸。男子靳某被控在近两年的时间作案16宗,不少是在火车东站、天字码头等市区搭载到的客人。近日,广州市中院一审认定其构成抢劫罪,强奸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罚金3万元。 如今社会的一些强奸事件不断,那么到底是何原因呢?很难能采取一系列的措施去阻止一些事件,强奸的冲动可以是本能的释放,也可以是情感的冲动。社会的一些法规并不能完全阻止强奸事件的发生,笔者一直坚持认为,家庭性生活的不幸或许是导致强奸事件的原因。中国人的“性福”并不是如西方的发达,即使“性”也是社会一个良好的整合机制,内隐于社会规范的性统治的规范有助于社会良好的环境出现。而家庭的生活不完满,男子便会出现脾气暴躁的情况,而这就会导致强奸事件发生的概率增加。当然,这或许只是促发强奸事件的因素当中的一个而已。 从这一件事当中也可以看出,部分中国人的心理奇迹扭曲、变态。变态不只是生物学意义上的,还有其社会意义,异常的举动被人做出来,折射出的是内心思想的扭曲。作案的手段也是极其“先进”,如今社会的不确定因素倍增。据公诉机关指控,2008年7月至2010年4月间,靳某驾驶经过贴换号牌的绿色出租车或仿冒出租车,搭载方某梅等16名女被害人时,故意驶至偏僻路段,采取持电击器、射流器袭击或威胁等暴力手段,抢得财物共计6万余元。同时,还胁迫14名被害人脱去衣裤进行拍照和强制猥亵,并对其中4人实施强奸。 有关机构对其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罚金3万元;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犯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总和刑24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罚金3万元。其实刑罚只是一个手段,真正的还需个人内化社会价值规范来促进整合。 ·上一篇文章:女子半夜回错房上错床 警方难认定是否涉嫌强奸·下一篇文章:巴西“拍卖初夜”女孩称未拿到酬金被导演忽悠(图) 转载请注明转载网址: http://www.renwupu.cn/news/hotnews/11731734144K0G342669D4CFD76ID2.htm 相关内容 美国年轻姐妹在吴哥窟寺庙内互拍裸照被捕 佚名 男子在公交站台抢劫少女 强迫舌吻1分钟 佚名 暗恋的漂亮女邻居房门未关 少年摸上床猥亵少妇 佚名 女子网上揭发企业排污被劫上山拍裸照威胁删帖 佚名 父亲多次猥亵强奸女儿 称其以后肯定靠不住 佚名 女子轻信男网友50万生活费许诺遭拍裸照敲诈 方历娇 男子为报复抢劫女友前男友 逼2人脱衣服拍裸照 杨小刚 男子不满女友分手诱拍裸照 敲诈24万称可分期付 佚名 女子遭男子入室抢劫强奸 色狼一句话露身份 张亦囝 窃贼入室盗窃猥亵醉酒女子事后拍裸照敲诈 佚名 标题 副标题 全文 作者 关键字 导航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