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广告主花钱的目的和受众传播理论都告诉我们,获取注意力本身并不是目的。那种把吸引眼球和点击率当成目的的传播自然也最终不会让广告主最终受益,更不是真正的注意力经济,因为它忽视了注意力之后的消费者意向。

其实,我们也不难发现,广告传播的意义就藏在消费者注意力的后面,不是你靠炒作去说服消费者,而是要去发现消费者对什么中意。消费者只有对于符合他们意向性的东西才注意。注意力只不过是这种意向性的流露。如果光拿并非消费者本意的东西去诱使他偏离本意,注意力分散到他的本意之外,就变成本末倒置了。从这个意义上说,消费者的嘴巴和手,对于注意力来说,比眼球更重要。(姜奇平,2005)

因此,在这个现代人普遍感到理性缺失的时代,倾听自己的内心,如何寻找自我、回归本我,就显得异常重要,作为广告传媒界的一员,我想也是我们的要务之一。告别炒作,回到起点,关注消费者的需求本身;因为简单地炒作和糊弄消费者的花拳绣腿永远不会成为最后的赢家,不论你的炒作是否已经换来了公众注意力。当然,这个现象的形成除了传媒和创意人因素外,还有广告主的偏好和导向,那得另论,按下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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