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青年时报 作者:吴行妙
过QQ视频拍下来的那几张。
张某走后,吴某就忍不住大哭起来。吴某说,他(张某)自己也有女儿,比她还大1岁,如果这事发生在他女儿身上,他会是怎样的感受?
接到报警后,温州龙湾区公安分局滨海派出所立即出警将吴某带到派出所做了笔录。到了晚上9时许,两人又配合专门赶来的刑警做了笔录。一直到凌晨1点多,两人才回到了公司宿舍。
3月26日下午,警方通知吴某说,她控告张某强奸的事由不能立案。随后,吴某到公司把张某将她“拖”到办公室的监控视频调了出来。
经过两天考虑,3月28日晚上7点多,吴某注册开通了博客,把自己近两年的经历和相关视频和照片发布到网上。
网友质疑,吴某是否另有所图?吴某的博客被论坛转发了之后,引起了很大的争议。大家质疑的焦点在于,吴某为什么要在被“性侵犯”近两年之后才告发老板张某?在这期间,她完全可以选择反抗或者辞职。而且,吴某的博客中也称,自己曾拿过张某的2000元钱。
最让网友感到不可思议的是,吴某还拍了一些她和张某发生关系时的“艳照”。
昨天,吴某接受记者采访时对这些质疑进行了解释:一来,虽然她是大学生,但不是很懂法律;二来,她不想让内向的男朋友知道;还有一个原因是,这份工作是她的第一份工作,在此之前,她待业了很长时间,饱尝过找工作的艰辛,对于辞职,她犹豫过很久。
吴某最初的想法是,等自己能力提高了就辞职离开。
至于那2000块钱,吴某称,是张某硬塞在她口袋里的。她曾想过还回去,但后来一想,自己付出了这么多,为什么要傻傻地将钱还回去呢?
“我当时想,那些照片拍下来将来可能会有用。而且,我也有自拍的习惯。”吴某说。
张某的手机无人接听与男朋友落寞和无助相对比,吴某显得很淡定。在龙湾公安分局刑侦大队的会议室,吴某穿着一件墨绿色碎花长衬衫,头发向上高高梳起。
在采访中,吴某偶尔还有说有笑,看上去非常坦然。她对在场的记者们说,“所有这些只有我自己心里最清楚,希望社会能够理解我的男朋友,不要给他压力……”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那家科技公司采访,结果被该公司的门卫非常紧张地堵在了门外。很显然,公司上下都已经知道了这件事。
记者联系上该公司的一位陈姓高层人员,对方说,这是他们(张某和吴某)两个人之间的事,与公司无关,让记者找张某本人。随后,记者拨打张某的手机,没人接听。
为什么没有立案
据一位警方内部人士透露,张某承认与吴某发生过性关系,但是次数比吴某所说的要少。
那警方为什么没有立案呢?来自警方的说法是,现有证据无法确定张某有违背妇女意志的故意。另外,两人性行为大都发生在白天,且在工作时间,吴某具备自救和他救的时空条件,但其没有实施自救和他救行为。在第一次发生性关系后,吴某想到的不是去报案,而是要求张某给他买避孕药。从客观行为看,证据不支持认定张某通过暴力或威胁手段及其他手段置吴某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的境地而与其发生性关系。同样,从两人的陈述看,在这么多次的性行为过程中,没有发生使吴某不能反抗、不敢反抗的暴力及威胁。同时,也没有证据证明张某利用职务上的权力在事前、事中或事后对吴某进行要挟。
温州龙湾区公安分局的一位负责人表示,虽然他们警方没有立案,但是张某的这种行为的确要让社会舆论和道德来谴责。
据悉,龙湾区检察院目前已介入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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