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经营报  作者:厉林

经实行了退换货保障。上述家庭购物公司的人士也表示,作为电视台的下属企业,他们平时操作的比一些参加诚信宣言的企业更为严格。

  “电视购物行业的混乱状态,是由多方原因引起的,”金国强希望人们不要简单看待目前的行业问题。电视购物节目是一个涉及多个环节合作的商业行为,涉及源头的产品、节目制作、播出载体、物流配送等环节。要规范这个行业,不仅仅是需要一方的努力,还需要更多的综合治理。

  近些年,国内的多个部门已经分别出台过不同的法规、文件,对电视购物行业的混乱进行治理。

  实际上,广电总局也希望拿出更完善、有效的管理办法。在“17号令”实施后,为了对其进一步完善成型,广电总局频繁召集各省市电视台,及广电系统的厅局级会议,逐条进行多次修改。“今年如果不是国内的几件大事件耽搁,也许已经颁布了。”金国强向《中国经营报》记者透露,在正在修改的“17号令”内容中,对电视购物企业的进入门槛、注册资金等问题进行了多次讨论,甚至电视台的经营者自己也提出过是否设立押金制度。

  在讨论中,让大家最为头痛的是,许多电视购物公司并没有正经的与电视购物相关的公司名称,很多在工商部门注册用的都是某科技公司,某生物公司的名称。不少这样的公司出现一阵又很快消失了,查处和管理起来很费事。

  “相对于‘17号令’,无论未来出台的这一《标准》是否具有权威性,其改善行业混乱状态的出发点是好的。”中国广告协会电视委员会秘书长金国强认为,广电部门对“17号令”的讨论,并非仅仅是形式上的,而是力求从根源上解决电视购物行业的问题。“行业的问题快到烂尾的时候了,彻底解决的时刻不会拖太久。”

  《标准》先从哪里开刀?

  周亮向《中国经营报》记者透露,《标准》出台后,他们将联合工商总局、商务部、药监局、广电总局,建立联席会议的常态机制,对电视购物行业进行整治。目前计划已经得到上述相关部门的积极支持。而正在制定的《标准》中,将对那些与百姓日常消费、健康密切相关的电视购物产品,包括食品、药品、日用保健用品广告进行严格管理。这些产品首当其冲,因为都是围绕人们基本需求、影响较大的商品。对于这些购物产品广告,控制的口子将越来越紧。其次是那些涉及人们衣着、日常必备的产品,包括一些降糖降压的保健品。对于这一类虚假宣传的产品,他们将加大处罚的力度,直至其办不下去退出行业。

  另外,那些通过声电光控效果,人为制造逼真感觉的产品,以及夸大身高等身体器官,以使人产生误解的广告宣传也在禁止之列。《标准》还规定,在电视购物宣传中,不能以实物为准,而是与广告宣传样本为准。还有那些不符合国家相关强制技术参数的产品广告都将在禁止之列。

  周亮表示,未来首先打击的目标将是那些活跃在二三线城市的、小的三无厂家的产品,以及一些投诉量高、出现恶劣影响的广告。对于传媒载体,出现问题的电视购物广告由谁最终传播出去,也将对其进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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