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佚名 来源于:中华古诗词网
侗族送新娘“回门”
侗族婚姻为一夫一妻制。姑舅表婚较为流行,姨表兄妹和辈分不同的不能通婚。女子婚后有“坐家”(即“不落夫家”)的习俗。解放前,侗族的社会基本单位是封建家长制的父系小家庭。妇女在社会和家庭中的地位低于男子,妇女禁触铜鼓;男人或长辈在楼下,不准上楼。侗族姑娘在婚后才能享受父母和自己积累的“私房”以及分得少量的“姑娘田”、“姑娘地”。男子继承家业,无继承人的可招赘养子。
侗族婚礼非常奇特,一般在春节前后(普通月份不能举办婚礼)举行,侗族婚礼最奇特、最隆重的是送新娘“回门”。“回门”即送新娘回娘家,送新娘回娘家时新郎不得随行,而由新郎家的兄弟姐妹和亲朋好友挑着彩礼,组成浩浩荡荡的送亲队伍,送亲的队伍越长,表示新郎家的家业越兴旺。
侗族送新娘“回门”彩礼
彩礼有侗族特有的酸鱼、酸肉、酸鸭等。伴娘是新郎寨上的年轻姑娘,在长长的送亲队伍中,新娘走在最后面,手里拿着一把伞,以便外人辨认。送亲途中,为了显示新郎家的家业,送亲队伍往往故意绕道而行,专找人群密集的地方通过。沿途每经过一个寨,都要燃放爆竹。 (编辑:www.zgwhw.com)
并且侗族婚礼有许多的禁忌,如:(1)忌同姓结婚。(2)五行相克不婚(尤不喜水克火)。(3)属相相冲不婚(有羊怕鼠、蛇怕虎、龙怕虎、马怕牛、金鸡见犬泪交流之说)。(4)忌正月、三月、五月嫁娶、定亲。(5)忌寅年婚嫁。(6)忌接亲时碰见孕妇、丧事。(7)新嫁娘忌在半路说话。(8)新娘进新郎家门时忌碰见新郎家人,全家要回避,否则不睦。(9)陪嫁的箱子、水桶、盆忌空去,一定要用它物或米充实。(10)已嫁之女,回娘家时忌开禾仓、拿炊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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