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佚名       来源于:中华古诗词网

普米族成人礼习俗

举行“穿裙子礼”、“穿裤子礼”时,女孩或男孩的父母要举行盛大宴会,招待参加的亲友客人。他们端给客人每人一碗骨头汤,一块肉和一些猪心猪肝,表示大家是至亲骨肉,心肝相连。宴会后,仪式才算结束。举行了“穿裙子礼”和“穿裤子礼”,小女孩和小男孩算是成人了,成了小姑娘和小伙子,可以参加生产劳动和社交活动,成为家族的正式成员。

普米族少年儿童与成年人的年龄界限为13岁。13岁前,男女儿童均穿长衫。到了13岁,举行完“穿裤子”、“穿裙子”仪式,即成丁礼后,才能改换装束,步入成年人的行列。

普米族的成丁礼多于大过年(即春节)时举行。仪式多由母亲或舅父主持,简朴而热烈。届时,全家人围坐在烈火熊熊的火塘周围,怀着喜悦的心情注视着这一场面:成年儿童走到火塘前的神柱旁,双脚踩在猪膘和粮袋上。猪膘象征财富,粮袋象征丰收,意味着长大后有吃有穿,生活美满幸福。如果是男孩,还要右手握尖刀,左手拿银元。银元象征财富,尖刀象征勇敢。如果是女孩,则要右手拿耳环、手镯等装饰品,左手拿麻纱、麻布等,象征着可享受的家庭权力和应承担的劳动义务。接着由巫师向灶神及祖先祈祷,由舅父或母亲换下他(她)的长衫,给他(她)穿上短上衣、长裤(百褶裙)。换装完毕,大家都要赠送给他(她)一点礼物,以示祝贺。小伙子(姑娘)也要向灶神和亲友们一一叩头、敬酒致谢,并希望在今后的人生旅途上继续得到他们的保护与帮助。此后,成年的小伙子或姑娘就可以参加集体的生产劳动和各种社交活动了。

据说普米族为年满13岁的孩子举行“穿裤子”、“穿裙子”仪式的习俗由来已久。相传当年忽必烈攻打云南,路过川西时,有两位年仅13岁的普米族少年随军南下,出生入死,英勇善战,深得忽必烈的赏识。后来人们为了纪念他们,同时也为了教育后代,便于每年的新年为13岁的儿童举行成丁礼,祝福他们健康成长,将来成为有志之士。从此,这种活动便相沿成习,流传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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