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环球》杂志  作者:佚名

  总之,这个新协议确定了美国逐步退出互联网域名管理的“路线图”。它是美国政府在收到了700多份来自个人、企业、贸易组织、非政府机构和国外政府的建议后,在现存的谅解备忘录和公共咨询过程的基础上达成的。

  ICANN的总裁和首席执行官鲍尔杜梅说,“现在不是美国政府告诉ICANN去做什么的时候了,那些日子结束了。”

  美国前商务部通讯与信息助理秘书长加勒佛说,接下来的三年对于ICANN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商务部不再提供保护”,“决策处于互联网时代,而不是官僚时代。”其现任秘书长也表示,“我们一直希望有一个独立的,由私营力量主导的ICANN。”

  协议达成之后,立刻得到了对美国在这个问题上最强烈的批评者——欧盟的赞同。欧委会发言人塞尔迈尔称,ICANN与美国商务部的新协议是美国政府退出互联网管理的“新的、最终的一章”,但表示要对这个过程进行仔细监督。

  欧盟信息社会和媒体委员会一名委员说:“委员会将密切跟踪ICANN在未来三年内向完全独立的过渡。我们将会提出建议,为这个过渡做出贡献,以确保这个过程透明地进行,反映出整个行业和社会的利益。”

  美国“解放”互联网?

  协议发表后,一些媒体不无夸张地评论说:美国终于要“解放互联网”了。

  美国真是互联网的“解放者”?实际上,一些观察人士认为,更准确的说,美国放弃“域名霸权”应该看作是一个被迫的过程。一方面,其他国家对美国不断施加政治压力;而更根本的因素在于,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特别是最近许多国家轰轰烈烈搞起的“IPv6运动”,使美国无法保持“域名霸权”。

  著名的互联网观察网站“红鲱鱼”(RED HERRING)就发表评论说,不管美国政府如何想,随着互联网协议由IPv4向IPv6升级,到2009年左右美国政府对域名管理的控制权总会逐渐丧失。

  如果IPv6(第6版网际通信协议)被接受为下一代互联网的基础通信协议,那么互联网的域名将达到2的128次方(42亿的4次方),近乎无限,那么域名就再也不是互联网的有限资源,家里的冰箱都可能有个域名。到那时候,“花钱注册一个域名都可能是一个可笑的事情”。

  如果放在这一背景下,美国到2009年放弃ICANN控制权的计划,与其说是“解放互联网”,不如说是“形势比人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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